近日,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4家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市职工职业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用群众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事迹教育职工,增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追求,努力营造出讲诚信、重承诺,比学习、比贡献,创新、创学、创优、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市职工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社会良好道德风尚形成。
本次活动采取层层评选的方式,将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各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单位组织评选、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市职工职业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评选出“唐山市职工职业道德模范”10名,“唐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10个。评选结果将在《唐山劳动日报》、唐山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凡当选“唐山市职工职业道德模范”的,可记振兴唐山立功竞赛个人三等功,当选“唐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的,可记振兴唐山立功竞赛集体三等功。
为强化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市总工会在《唐山劳动日报》开设专栏,对职工职业道德模范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的事迹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