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首次发生研发费用,如何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
答: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应根据经营情况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填写优惠享受的情况,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需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即可,无需事先备案或审批。
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成功后需要定期提交资料吗?
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通过后,除年度抽查外,无需再提交其他材料。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于申报当年年底左右随机抽查一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抽查到的企业需要提供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证明材料。
问: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答:单位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满足《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1〕1号)中市级孵化器认定条件。申报时向单位所在地县区的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唐山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运营资质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孵化器。
(市科学技术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