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我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市防范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了《关于我市商品房销售场所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暂停营业的通知》。
通知内容要求,自即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暂停对外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做好本单位职工跟踪、排查工作,特别是来往重点疫情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居委会报告。尤其要求各企业、机构要高度重视,防止疏忽大意,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