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财政出台一揽子政策,切实扛起稳住经济大盘的财政责任。
一、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减征。
二、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确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见效。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清理全市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对困难县区倾斜,兜牢“三保”资金支出底线。科学测算库款流量,分析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证疫情防控、留抵退税、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稳经济重点项目等资金需要,管控财政支出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三、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在前期确定的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加快新增专项债券申报进度,力争6月中旬已申报通过审核项目获批发行。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鼓励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四、切实落实帮企纾困政策,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中小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五个行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并扩围到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落实稳岗政策,提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拓宽失业保险用工补助受益范围。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五、加强财政政策引导,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基本盘。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开展银行信贷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