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大数据企业(项目)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大数据企业(项目)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函〔2022〕1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大数据企业(项目)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pdf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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