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8 10:35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城管局(水电局),市自来水公司: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价调规〔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