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0-17 11:27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

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投资和项目建设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23〕503号),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拓宽发展渠道,完善支持民间投资政策体系

)进一步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文件,努力解决制约民间投资的深层次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拆除妨碍民间投资的各种藩篱,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效落实中央、省、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产业和市场准入”管制,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切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产业和领域,避免出现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深化投资管理“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项目审批速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深化投资管理“放管服”改革,狠抓《唐山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落实,通过进一步减审批、并环节、优流程、缩时限、转方式,加强事前介入辅导,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政府提前给定标准条件、建设单位提前进行文本编制,实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与“完成各类审批许可”的同步落实。不断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深入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避免过头承诺,不开“空头支票”。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抓紧按要求化解。按照省级部门统一部署,制定出台唐山市防范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实施方案》,开展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唐山市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战略等确定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海绵城市、地下管廊、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利,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二、加强服务指导,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健康发展

持续开展民间资本推介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加强项目储备,加大推介力度,定期对分管领域项目进行筛选,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模式创新、经营潜力巨大的项目,通过推介会、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向金融机构推介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和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稳定民营企业经营发展预期,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服务指导。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六)做好政企包联帮扶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依申请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落实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制度,制定市级领导、属地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单位“四包一”专班的年度包联方案。包联领导和专班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帮扶,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调研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领导包联重点项目专班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帮助民营企业管理者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组织相关民营企业家培训,引导企业家正确看待国内外经济形势,了解国家惠企政策,客观认识困难和挑战,掌握投资决策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管理水平和投资决策科学性、精准性。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积极发掘新的投资机遇,提升投资效益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合规生产经营,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自觉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做好拟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民间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设备更新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顺应市场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技术、推出新产品,构建新的增长引擎。〔发展改革委、科技、市工业和信息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为导向,把握创新方向、积极凝聚人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创业创造深入发展。支持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区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委、科技、市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一)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业态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市农业农村、市文化和旅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资体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具体实践,研究开展投资项目ESG评价,引导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环境影响优化、社会责任担当、治理机制完善。ESG评价工作要坚持前瞻性和指导性,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预判、防范和管控投资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探索多种方式鼓励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

(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在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推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轻资产运营,增强再投资能力。〔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唐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交通运输厅,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助力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发展改革委、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十七拓宽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需求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厅、市交通运输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八探索多种方式扩大民营企业融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银保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中心支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九)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民营企业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省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压减土地组卷报批时限,县级组卷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市级审查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二十)优化环保和用能管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动态调整,规范正面清单申报、筛选、剔除网上办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项目及时申请、及时审核、及时纳入。对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的项目,结合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精准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少检查、少打扰,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切实保障项目发展。优化重点民营企业用能单位管理,探索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严控高于全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审批,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二十一)全面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国家、省、关于降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推进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间“银税互动”合作,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指导性作用,推动贷款实际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确保惠企红利精准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市税务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