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方案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紧紧围绕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力度,在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取得诸多创新性、针对性成效,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作为各级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党校必修课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本年度共进行常务会学法6次,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思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印发《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滦州市、滦南县、路南区三个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三个示范创建单项项目通过初审推荐。制定了《唐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方案》,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编制《唐山市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指导玉田县、丰南区配合省级完成国家行政备案试点工作,相关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建立健全信用新型监管机制,对1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3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公开各类承诺书164万余条,建立各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220余个,对全市17.8万余家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累计产生联合奖惩案例10240余例。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零成本开办”套餐式服务,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11025户,其中市本级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网上办理率达94.82%。依托省“五级N同”事项管理平台,全面搭建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市43个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部门、18个县(市、区),228个乡镇(街道)和6096个村(社区),均已全部入驻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均已达到100%,有力促进了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服务。
(三)强化行政制度供给,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良法促善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台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完成3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的立法任务,确保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其中,《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充分体现我市特色,明确了港口、矿山、海洋等领域污染防治举措,是全国首部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地方性法规,获2022年度河北省十大候选法治成果提名。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高质量完成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目前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92件,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唐山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及时清除制度障碍。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贯彻实施《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的通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市政府审查规范性文件82件、非规范性文件43件、重大合同文本41部,提出审查意见500余条,严把文件和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关。加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及法律顾问工作管理,重新选聘了15名优秀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并举行了聘任仪式,在科学立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各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对全市公职律师资源进行跨部门统筹使用,目前,我市各级党政机关有公职律师单位的达310家,全部覆盖了市、县两级党政机关。
(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就全市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作出部署。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市级26个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并公开公布“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清单事项375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执法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后出现的问题短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牵头组建由207名成员组成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顾问团队,不断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全市“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排查,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和2022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共计清理2450人,1083人考试合格,合格率达99.5%。
(六)强化各方协同联动,进一步凝聚内外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2022年,我市政府系统共受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98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84件;省政协提案1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75件;市政协提案32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复,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实现全覆盖,按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度均为100%。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实现了市本级68家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2022年,审计项目159个,完成率100%,延伸审计单位896个,提出审计意见建议387条,全部被各级各部门采纳,充分发挥了“经济卫士”职能作用。
(七)健全预防化解体系,进一步巩固社会和谐基础。高质量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本级于8月底重新确定了复议体制改革的机构、编制、职能,改革速度之快、举措之实、成效之显获省厅充分肯定;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0余件,审结70余件,代表市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60余件。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入驻唐山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全面接轨,实现了“7*24小时”全时空服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万余人次,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6000多个,充分发挥了助困帮扶作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深入开展“你有纠纷我来调”活动,设计印制了7000份“致群众一封信”海报,分发到全市各个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2022年,全市共调解纠纷2万余件,有效打通了为民服务、定分止争的“最后一公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新动能。
(八)持续完善应急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能力。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市本级组织修订完成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专项应急预案50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60件,各县(市、区)修订完成各类应急预案645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年共组织实施市级森林消防救援拉动、防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抗震救灾桌面推演等应急预案演练5次,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汛调度、转移避险、工程抢险、积水强排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和培训300场次、参演12292人次。
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不高,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程序不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适用范围把握不够准确强。三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县(市、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存在应付心理和侥幸心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投入力度不够,表面热闹,实质上缺乏具体的抓手和载体。四是依法应对、处置重大舆情和危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和部门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依规客观全面及时回应舆论焦点和群众关切,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
三、我市下步打算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全市“12345”中心工作大局,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提振精气神、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力,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核查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力度;强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完成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达到以创建促提升、以督查促提升、以考核促提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是持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安排,大力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全市“12345”中心大局,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印发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推进立改废立法项目,为助推全市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组织实施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
四是持续加强平安唐山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抓好“枫桥式”司法所评选创建。探索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网格体系,将人民调解工作嵌入网格,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认真落实武卫东书记关于加强我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