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唐山市安委办近期印发了《唐山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地下矿山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等,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通过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区、采区、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水害防治工作,切实查明矿山存在的水害风险和隐患,确保所有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水害隐患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推动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三是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对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进行全方位排查“体检”,彻底摸清水文地质情况。对水文地质情况不清、资料不全、有透水预兆或存在重大水患的,立即停产停建,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水害情况未查明和水患未消除前,严禁采掘施工活动。对水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不予进行复产复工验收;对安全“体检”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