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唐山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重大隐患市级督导检查。一是明确分工。将9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本次重大隐患市级督导检查范围,由市局危化处、监察三处、监察六处分成三组负责督导检查。二是明确重点。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针对我市危化企业各自危险特性,逐企业制定详细的《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清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判定参考建议》检查表,确保对表检查。三是成效明显。此次检查自2023年7月初开始,截止目前,已完成督导检查企业39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项,其他安全隐患259项,立案13起,处罚3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