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文明标兵”评选发布组委会办公室公布了4月份第一期“周文明标兵”名单。高新公安分局唐丰路派出所张毅获评唐山4月份第1期“周文明标兵”。
见义勇为、热心服务的公安辅警
张毅
张毅,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丰路派出所辅警。1月7日下午,张毅和同事们开展网格化工作时,发现村庄北边有浓烟冒出,他们立即前往查看,发现一户村民家中着火,厨房内有两个装有液化气的燃气罐,如不及时灭火,后果不堪设想。张毅和同事们临危不乱、动作迅速,一边疏散周边群众,维护现场秩序,一边拿起灭火器和水桶奔入火场,冒着生命危险从火中搬出了燃气罐。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奋战,成功将火扑灭。2月7日,某村村民贾某与妹妹因父亲户口注销产生矛盾,张毅在详细了解二人情况后进行了疏导,最终双方表示和解。在平凡的岗位上,张毅用奉献、勇敢和担当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