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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赵海鹏 徐慧)近日,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至真至诚显真情,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古冶法院林西法庭,对该院工作人员多次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行为表示感谢。
张某(原告的母亲、法定代理人)于2009年经调解与被告离婚,调解书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2012年经双方协商将抚养费调整为每月500元。因物价上涨、孩子学费支出较多等原因,张某感到日渐吃力,要求增加抚养费,二人协议不成,张某遂以孩子名义起诉至法院。
林西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案情。由于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具体住址,只有身份信息,法庭工作人员先去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信息,了解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已拆迁,后又通过原告找到被告工作单位的所在地,几经辗转终于与被告取得了联系。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工作人员多次往返原被告的家中和工作单位,核实原被告的真实收入情况和家庭状况,为双方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一次,双方都有所缓和,为了抓住调解机会,法官和助理顶着瓢泼大雨先来到被告家中,与被告进行恳谈,向其解释说明有关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名父亲,理应主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让孩子感受到父爱;从被告家中回来后,立即与原告联系,再次进行沟通。原告听到法官们顶风冒雨为双方调解后,当即表示非常感动,愿意接受法官的调解方案。经过先后多次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近日,法庭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原被告均对法庭工作人员亲和的工作态度及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调解方案表达了真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