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住建局依法追缴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回国有住房

发布时间: 2023-07-14 11:03    

用法律破解合同违约问题,避免国家财产流失古冶区住建局依法追缴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回国有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租赁住房。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个别租户到期不按年度续签合同,拒不缴纳租金等违约行为,导致国家财产流失,在保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为了解决此问题,古冶区住建局多次采取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但仍拒不履行租赁合同。2023年4月,古冶区住建局对10户拒不履约租户向古冶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对此十分重视,给予大力支持,行政庭通过非诉审查均符合强制执行条件。并立即开展工作,行政厅工作人员和住建局工作人员打破工作作息时间,利用早、晚业余时间进行入户调解,讲政策、讲法律。从法律角度解读租赁合同,讲解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在法律条文上讲明白,在思想上产生震动,有力的促进了调解,6户全部调解成功,其中1户进行了续签并缴纳了欠租,5户缴纳了欠租、退回保障性住房,维护了国家财产所有权,震慑了违法行为,避免了国家财产流失。剩余4户通过电话、上门和其本人及其家属沟通均不配合工作,住建局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户准备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