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近年来,海港区在社会救助改革上持续发力,通过“三项机制”着力打造暖民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动态预警监测机制 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共建共享预警监测数据,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形成“一套表、一张网、整件事”闭环式工作机制。对上级业务部门推送的存在致贫返贫风险预警的低收入人口及时作出响应,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根据困难程度和类型及时予以认定和常态化帮扶。截至目前,已完成认定254户476人,17条预警信息中已给予最低生活保障2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人、临时救助4人。 建立社会救助兜底机制 海港区建立多层次救助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配套、针对性强、操作规范的制度保障体系,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先后为137名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心理慰藉、助餐、助浴等上门服务4110人次,为337名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床位建设。 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海港区健全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低保标准调整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2023年7月,全区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850元、68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608元,提标4.99%,大幅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