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开平区交警部门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如您的爱车还没有登记上牌,请主动到上牌服务网点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二、自觉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三、遵守交通秩序。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四、按照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依法上路行驶。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统一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阶段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自2022年11月1日起,仅办理有3C认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届时非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车)不能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且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次出行做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您尽早为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依法依规上路行驶。
开平区文明办
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