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农历七月初三,新寨镇胡常各庄村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氛围,村民们正在庆祝属于自己的独特节日——抗战胜利节。
从1946年开始,每年农历七月初三,胡常各庄村的村民无论离乡多远都会赶回家里。再叫上亲朋好友,杀猪宰羊,庆祝1945年七月初三这一天发生在胡常各庄村的对日伏击战大捷。这个节日从1946年以来每年举行,从未间断,今年已是第77个年头。
31日上午,在胡常各庄村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内,村民们自发成立的“七三剧社”正在为大家表演节目。简单的舞台,质朴的歌声,淳朴的笑容,真挚的情感,展示着新时代乡风文明的新发展,表达着大家对新时代新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活动现场,村民们有的在阴凉处观看演出,一首首红歌赢得大家的热烈掌声;有的驻足观看抗战故事墙绘,向晚辈讲述这段历史;有的在小摊前,给孩子们买玩具,十分热闹。
今年的七月初三,朗诵、舞蹈、歌曲等节目表演持续一天。随后,村民们自发组织的秧歌擂鼓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也会轮番上演,持续一周。村民告诉记者,每年的七月初三村里和过年一样热闹,家家户户都好酒好菜准备好,招呼亲朋好友相聚。村委宋立茹表示,这个节日我们以前过,今后还要过。胡常村是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们有责任把这段历史讲给孩子们听,把抗战胜利节延续下去,把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传承下去。
抗战胜利节的由来1945年8月9日,在新寨、马头营一带活动的冀热辽军区第十七军分区警卫一连和新三连得到情报,驻守大清河红房子据点的日军要运送物资经胡常各庄去新寨。第十七军分区参谋长肖全夫立即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在胡常各庄设伏毙敌。8月10日(农历七月初三)7点左右,日军一个中队和伪治安军一部行进至村东大道,进入八路军的伏击射程,战斗随即打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激战,八路军击毙日军38人,并缴获大量军需物资,其它日伪军落荒而逃。这是唐山境内铁路以南地区抗战以来的一次大捷。
战斗中,胡常各庄村民和八路军同仇敌忾,帮助构筑工事、运送伤员、传递情报、送水送饭,发挥了重要的协助作用。为了让后世子孙永远铭记共产党、八路军的丰功伟绩,胡常各庄毅然废除了祖祖辈辈过“六月二十四”的习俗,自发的从1946年开始,在七月初三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并定名为“抗战胜利节”。
通讯员:李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