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委四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22-10-12 14:40    

根据市委部署,9月29日至30日,二届滦州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王店子镇、杨柳庄镇、九百户镇、农业农村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团市委等6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

各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反馈会。市委副书记王合成,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翠萍,副市长李恩科等市领导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巡察组长代表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出席会议的市领导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精准到位、切实可行,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方案措施,有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将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市委组织部将把督促巡察整改和选人用人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