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近日,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多点发力,持续开展“递进式”劝导工作,对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进行查处纠正、教育引导、信息登记,推动群众树立“头盔安全意识”。
行动开展以来,交警大队加大警力安排,在城区全部路口、路段,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查纠,耐心劝导,讲解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头盔就是保命盔”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驾乘人员改正不良出行习惯,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安全意识铭记于心、实践于行,争当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参与者,尽快实现“满城尽戴安全盔”。
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2267起,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近2万人次。我市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持续上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稳步增强,也进一步展示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