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34     来源: 县委编办 李欢

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我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因时因需优化调整各单位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推动健全职责明确、依规履职的职责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安排部署,经市委编委批准,重新印发“三定”规定,对县经开区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兼任,设副书记、常务副主任1名(副县级);优化明确经开区11项职能职责,根据履职需要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编制配备;配套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为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开发区发挥功能优势,引领全县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理顺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和便民服务职责。为进一步提升督查督办、便民服务和网络问政工作效能,经县委编委批准,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中心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领导批示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问政唐山、人民网等相关职责,交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成立热线服务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理顺县政府督查室职责,将其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联系、接洽等职责划出,成立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提案科);结合职责调整情况,撤销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内设机构“县长公开电话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内设机构“政务服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同步划转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中心。

优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促进体系。重新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县应急管理局挂牌,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同时对执法中队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在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安全生产促进中心和特派安全监察专员管理办公室,调剂增加15名事业编制,从全县范围内选调补充工作人员20人;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将森林消防队伍日常管理职责及相应工作人员从县林业局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卫生工作的领导。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依规核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设总支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医政医管与卫生应急中心加挂“疑难重症医疗救援中心”牌子,优化职责配置。深入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和公立医院编制资源配置专题调研,为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行政复议、社会保险、快递监管等领域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在县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基础上,更名或增设产业振兴推进科、乡村建设科、乡村振兴综合科,成立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防贫中心),并对工作职责进行优化调整。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行政复议职责全部划归县司法局行使,并成立行政复议专门机构。根据全省加快推行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要求,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配备进行优化调整。在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邮政快递业安全中心,加强全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和对邮政快递网络的运行监测,弥补快递行业监管空白。分别在县水利局、林业局成立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机构。依规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由县档案馆交由县委办公室行使,并设立相应机构。为深化乡镇街道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招商引资、网络违法举报、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等工作予以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