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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实录

发布时间: 2024-11-20 10:11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11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10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保护、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农产品管控等问题进行了询问。整个询问加深了委员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了解,回应了社会关切,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问: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

石海涛委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备受广大老百姓关心和关注,请问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宋焕强: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把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走好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着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专题研究,连续多年将相关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2023-2024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资金2326万元、落实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154万元,全方位夯实基础。荣获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国双安双创示范城市等称号。近年来,全市大宗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5.36%,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形势稳中向好。

完成的主要工作: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以作物种植、水肥投入、作物产量、施肥效果、耕地质量为重点,开展耕地安全监测。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废旧地膜污染。组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轮作休耕。加强河流管控,开展溯源排查整治,组织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2024年春、夏两季,全市近岸海域水质全部达到优良,1-9月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省级目标要求。二是提高标准化率。聚焦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重要农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75%。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三是抓实减量增效。农药、兽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持续打击制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方位加强监管。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四是加强风险监测。每年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定量检测2.8万余批次、快检27万余批次,努力实现全覆盖。不断加大抽检频次,年抽检每千人2份以上,居全省首位。创新推行了“肉品索证索票背书”机制,使票肉不符的顽疾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完善监管体系。按照行业部门监管、政府属地管理的原则,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建设。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餐饮等各环节开展常态化抽检。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合力。六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控促”三年行动、肉品专项整治、水产药物残留问题攻坚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形成了有力震慑。七是推进智慧监管。开发了“智慧农安”平台,实现日常监管、生产档案、快速检测、质量追溯等领域全覆盖。在12家农批市场,482家农产品商户实行了电子台账管理,利用省食品追溯平台,实时查看进货、销售、检测信息,实现了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数字化监管。八是营造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新浪、网易、凤凰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办宣传专题。在企业、农村、街道、市场、超市、饭店等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大喇叭广播、微信(短信)、悬挂条幅、滚动电子屏、发放资料等,开展全方位宣传。

二问:如何落实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等规定

么树军委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创新建立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请问市农业农村局是怎么落实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这一规定的?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董印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将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承诺证)制度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一招,多措并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具体讲就是“四个强化”: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制定《唐山市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并将承诺证出具情况纳入市食品安全考核,推动承诺证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联结机制。推动承诺证制度与农产品追溯“六挂钩”机制有机衔接,明确参加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品牌认证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出具承诺证作为前置条件,严格组织程序、推荐程序、审核程序、台账管理,杜绝“先认定认证,后整改”问题发生。对不依法开具承诺证行为进行处罚,已查办承诺证案件5起。三是强化示范带动。依托食用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提升县项目,指导玉田、乐亭率先在全省打造“购销型”收购主体出证点,建设65个乡镇快速检测室、配备22台承诺证自助打印一体机、设立25个承诺证出证服务点,完善各项购销制度,建立承诺证收取记录档案,为周边农户提供免费检测、出证服务,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四是强化模式创新。组织规模生产主体依托国家、省、市监管追溯平台出具附带电子追溯码的承诺证;依托唐山市“智慧农安”监管平台,纳入平台监管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企业出具纸质+追溯码版承诺证;依托乡镇、村级监管,产品收获前经快速检测合格的,鼓励农户开具纸质版两联单式承诺证或到乡镇出证点打印承诺证。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具追溯码式承诺证21.8万张、纸质+追溯码版承诺证15万张、两联单式纸质版承诺证43.6万张。

三问:如何有效管控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

王玉升委员:蔬菜、水果、水产品等药物残留和肉类的瘦肉精问题是广大老百姓非常关心也非常担心的热点问题。请问我市是怎样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的?对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是如何有效管控的?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董印玲: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实施“三个行动”,做到“两个到位”,加大对禁用限用农兽药的管控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实施“三个行动”:一是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等为重点,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市拥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9个、有机农产品基地2家、绿色食品企业132家、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创建国家现代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开展国家、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水产生态和健康养殖示范区9个,实施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3个,创建国家及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7个。通过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标生产,不断提升农药管理和安全用药水平。二是实施禁限用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政府《关于打击制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要求,以农药经营门店和生产主体为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进销货台账齐全和农药生产原料质量把控等方面,严查销售和使用对硫磷、甲拌磷等禁限用农药及复配制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控促”行动、肉品专项整治和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农产品质量案件107件,罚没款55.93万元,移送或通报涉嫌犯罪线索6起,部门联合办案5起,涉刑移交2件,有力震慑了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实施减量增效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主要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7.9%、57.1%,建成9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综合示范区,辐射带动面积160万亩,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建成23家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示范场,其中3家被认定国家级试点养殖场。

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到位。编印、发放、张贴禁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清单、农兽药安全使用小册子等宣传资料150余万份,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为农产品生产者讲解农兽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剂量控制以及用药安全间隔期等知识,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解答农兽药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监督监测到位。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哨兵作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禁限用农兽药进行全面检测,年开展定量检测2.8万余批次、快速检测27万余批次,确保大宗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四问:如何管理没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

杨学山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也作了相应规定,请问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怎样落实这项规定的?对没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是如何管理的?从你们日常的监管过程看,市场开办者和农产品销售者对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意识怎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丽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在我市落实落地,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从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追溯管理、部门协作等方面入手,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主动查验、规范经营,严格履行法律义务,不断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水平。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我市1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制度,入场商户建档率和食品安全协议签订率均达到100%。各批发市场对农户自产、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入场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入场关。截至目前,各批发市场累计开展入场检测108317批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我局以问题为导向,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为抓手,严查无证无票、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相继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畜禽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专项整治、打击走私冻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检查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413家次,销售食用农产品超市4356家次,销售摊位3368户次,整改问题点位608个,查办案件10起。三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共治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动员监管人员、网格员通过上门入户、微信群等方式,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承诺达标合格证模板,目前已发放宣传册、明白纸6万余张,不断增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四是运用智慧手段,强化追溯管控能力。积极推进农产品追溯系统的运用,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利用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每日对进货票证、销售流向、检测情况进行电子信息归集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数字化监管,目前该系统已覆盖我市12家农批市场的482个商户,累计完成入场查验144081笔,完成进销货记录2840069笔。五是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市场管理水平。鼓励农批市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技术规范》为工作基准,推动农批市场从查验内容、查验程序、查验记录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指导农批市场配备与市场销售能力相适应的食用农产品快检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对检测人员的培训,规范不合格样品的处置流程,确保检测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充分发挥市场快检室“防护网”作用。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多方监管合力。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对在监管中发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带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等情形,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通过日常检查来看,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对承诺达标合格证都有基本了解,能够查验并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但也存在个别市场开办者查验不严,入场销售者不及时索要或索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防入场查验不到位问题出现。

五问:我市食用林产品的安全状况如何

王保军委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板栗、核桃等食用林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大,相关产业发展也很快,请问,当前我市食用林产品的安全状况如何?我市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有哪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2019年以来,省林业和草原局在我市监测板栗、核桃及产地土壤抽样共计542批次(其中土壤抽样35批次),市本级共采集监测板栗、核桃及产地土壤共3000批次(其中土壤抽样90批次),板栗、核桃检测项目包含阿维菌素、毒死蜱、伏杀硫磷、二嗪磷、唑螨酯、噻螨酮、吡虫啉、螺螨酯、磷化氢、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铅,土壤监测项目包含pH值、镉、铅、汞、砷、铬,所有批次样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生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抓落实。站位全市食品安全大局,坚持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来抓,围绕食用林产品抽样监测、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等工作重点,定期分析研判,深入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果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起底,定期抽样监测保安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生产和储存环节中使用国家禁限农药、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排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监管人员374人次,检查单位414家,开展食用林产品和产地土壤监测600批次,未发现违反规定用药行为和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宣传推广,开展专业培训控源头。采取聘请专家、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重点针对监管工作人员及食用林产品生产重点合作社、生产大户开展培训,提升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大集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栽培技术,推广绿色科学高效生产管理模式,从源头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六问: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贾东君委员: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基础。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在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邢国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参与制定《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强化受污染耕地管控与修复,不断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

同时,我局结合部门职责,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将此项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断源头、防增量、强管控的原则,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将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一是排查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先后印发《唐山市2023年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市65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2023-2024年,共发现问题2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结合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情况,深入排查土壤污染隐患,及时采取源头管控措施,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新增或扩散。2024年,我局督导8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截至9月底,61家完成污染隐患排查,23家正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共发现问题408个,已完成整改236个。三是排查耕地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结合耕地质量分类管控调查、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等工作成果,排查耕地周边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情况,降低遗留废物污染下游灌溉用水。

七问:支持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孙昌彦委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离不开财政资金的大量投入。请问市财政局,近年来在支持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后还计划在哪些方面继续加强这项工作?

市财政局局长周凤松: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积极筹措资金,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480万元,着力支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一是支持“强”监管。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资金2350万元,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重点保障农业地方标准修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唐山市“智慧农安”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二是支持“重”检测。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资金1070万元,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涉农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完成粮油、畜牧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及生产投入品、产地环境的抽样检测任务,充分发挥技术检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

三是支持“严”执法。安排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资金60万元,保障开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动植物检疫等关键领域的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安全问题,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驾护航作用。

八问:如何快速高效查处和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白丽杰委员:近年来,使用瘦肉精、高剧毒农兽药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恶性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减少趋势,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事件还时有发生,给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威胁。请问市公安局是如何快速高效查处和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刑衔接机制是如何建立和运行的?

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龚福军:关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快速高效查处和打击的问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是:对于行政部门移送、工作发现、群众报案、上级交办的涉农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调查取证,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一律予以立案侦办,绝不姑息手软。尤其是在办理打击“肉制品”犯罪案件方面,我们始终保持严打重处的力度不减。同时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对全市生猪屠宰厂开展全方位交叉互查及监控提升行动,市县两级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生猪屠宰厂进行常态化不定期随机检查,通过我们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严厉打击,我局对此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全市肉制品市场稳中向好。

行刑衔接机制如何建立和运行,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要发挥各部门特有优势,在线索获取、侦查取证、检验鉴定、法律诉讼、保存销毁等方面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形成合力。确保发挥部门协作“1+1>2”的作用和效果,已在全市真正形成技、稽、侦、诉一体化大控方,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局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监管打击合力。我局和市场监管局共同设立协作联动办公室开展实体化运行,深入集贸市场、学校食堂以及饭店、药房等重点场所,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0余次,组织联合执法培训会议20余次。二是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共保食药安全。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稽侦一体化”十项协作机制》,共同织密打击食药违法犯罪新防线。三是完善司法会商机制。加强食药快检结果验证,主动随变化趋势进行技术升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与检法两院建立经常性的协作沟通机制,密切侦捕诉衔接,夯实证据基础,为严厉高效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九问:如何管控固定场所集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兰丽萍委员:节假日老百姓都喜欢赶大集、逛农贸市场,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具有固定场所集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如何管控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丽娟: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政府划定区域的集贸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针对集贸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门槛低、从业人员众多且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和难点,我局主要从市场准入、日常检查、抽检监测三方面开展集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入场查验,督促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集贸市场开办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声称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查验并留存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以及所售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入场日期等信息,确保集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

二是强化日常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集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购销凭证为切入点,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类别分区、产地信息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等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省创新推行了“背书式索证索票”制度,有效遏制了“票肉不符”的行为。今年以来,检查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413家次,小超市4356家次,农村大集92个,销售摊位3368户次,整改问题点位608个。

三是加强监督抽检,严把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以市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抽样区域,聚焦农兽药、违禁物质、污染物等检验项目,实现辖区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业态抽样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3651批次,检出不合格农产品287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1%,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已全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

十问:如何管控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农产品

董艳慧委员:近年来,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为经济增长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挑战,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农产品是怎样管控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丽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网络交易模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认可和青睐,新业态为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挑战。对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网上网下职责相统一”的原则,保障网销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敦促入网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核、信息公示、数据保存等义务。鼓励入驻平台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首页或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信息。今年以来,美团、饿了么等网络交易平台对入网商户进行了集中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经营者,已做下线处置,切实把好经营者以及带货产品的准入关,把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商家以及不安全的食用农产品彻底挡在平台之外。

二是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模式。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河北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以大数据为驱动,实现对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截至目前,累计巡查电商平台532家次,交易网站1460家次,平台内经营者6721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4条,责令整改网站16个。

三是加强网销产品监督抽检。紧跟通过投诉举报、日常网络巡查、专项整治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对检出的不合格尤其是多次检出不合格的商家严查重处,停止其网络交易,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抖音、快手、淘宝、饿了么、美团外卖等电商平台销售的畜禽肉、蔬菜、水果、水产品开展了抽检监测,完成监督抽检2595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