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立足自身职责职能,全面落实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精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常态监控,建立直达资金常态长效监控机制,确保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及时拨付。截至目前,拨付直达资金1375万元,支出进度达32%。
加大对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及时兑现区级奖励政策,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科技示范带动强的企业兑现区内奖励资金225万元;全面落实惠企扶持政策,截至2月底争取科技专项资金505万元,争取工业发展扶持项目资金339万元,安排区级奖励资金250万元,落实就业配套区级补助3万元;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4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7475万元。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减轻了采、供双方的采购成本,累计完成采购项目3 笔,涉及金额385万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持续扩大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份额,中小微企业合同额占比100%;持续创造公平的采购环境,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信用承诺制,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
规范创新非税收入征管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电子化改革,扩充、完善缴款渠道,向缴款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缴款方式,协助指导区行政审批大厅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安装一体化平台,调试非税收入系统,在审批大厅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加强非税收入监管,监督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征缴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