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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2号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唐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2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我单位验收,现予公示。

整改问题

门未按《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 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老旧车年度淘汰方案,对达到强制报废标 准的 16462 辆机动车仅进行标记,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核查验收情况

制定出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淘 汰实施方案,明确淘汰目标、细化部门职责、落实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考核,现已全部完成省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我局成立了核查验收领导小组,对全市18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的车辆淘汰工作进行了验收,我市已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任务量。

唐山市公安局(章)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5日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唐山市公安局反馈,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4日

联系电话及地址:0315-2539299、

开平区开越路与新华道交口车辆管理所(验收整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