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60)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至4月14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315-2200555,邮箱:jtjycb@126.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大里北路125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加强道路维护和清扫保洁,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古冶区
三、整改情况
针对古榛路后水峪村至北外环路段扬尘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问题,古冶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道路扬尘整改方案,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班长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采取“水洗机扫”作业模式,确保每天湿扫和洒水作业不少于三次,保持路面干净整洁。2024年9月份以来,古榛路后水峪村至北外环路段累计出动清扫保洁作业车辆420辆次,出动保洁人员840人次,清扫里程4200公里,洒水1.8万吨,道路扬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组织开展迁曹线古榛路修复养护工程,2024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迁曹线古榛路(水峪路至古冶北外环)路段实施全幅断交施工。
三是加大重型运输车辆和道路飘洒管控力度,2024年9月26日对古榛路石榴河桥进行了拆除,重型车辆禁止通行。同时利用治超检测站,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降低车辆飘洒带来的扬尘隐患。
四、验收情况
2025年3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王景波主任带队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古冶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