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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72)整改验收公示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72)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9月5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唐山市商务局,监督电话:2844605,邮箱:tssswjcd@126.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煤医道14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唐山市部分县区还存在多家非法汽车拆解点,露天作业,油污遍地,环境隐患突出。滦南县倴城镇皂户村古柳线爱玛电动车销售点西150米无名大院、扒齿港镇宁坨村509国道与126乡道交叉口东南无名大院,开平区唐山龙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东侧无名大院、南侧无名大院内存有数百辆报废机动车,大量底盘和拆解的发动机、前后桥、轮毂、油箱、切割的汽车配件露天堆放,院内油污遍地,疑似对土壤造成污染,大量废矿物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唐山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先后下发《关于摸排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窝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摸排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黑窝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黑窝点的通知》《唐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黑窝点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4轮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黑窝点整治行动,并编制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黑窝点“明白纸”,公开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未发现非法回收拆解黑窝点。

二是组织滦南县、开平区相关部门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整改。滦南县倴城镇皂户村古柳线爱玛电动车销售点西150米无名大院、扒齿港镇宁坨村509国道与126乡道交叉口东南无名大院未发现存放报废拆解汽车及拆解车辆零部件,对现场油污已进行了清理,目前两处无名大院处于闲置状态。并结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涉及地块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未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开平区组织具备专业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公司对相关地块进行全面检测,龙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南侧无名大院未发现土壤存在污染的情况,东侧无名大院基坑土壤监测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该地块可作为工业用地,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开平区对涉及的危险废物进行跟踪追查,经查,涉及的废矿物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三是滦南县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制定印发《唐山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移交、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确保非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点动态清零。对照整改方案内容,逐条逐项说明整改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及取得的整改成效。

四、验收情况

2025年6月19日至8月21日,唐山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指定相关科室带队采取查阅佐证资料、开展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了验收,各县(市、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72号问题整改要求,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我单位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