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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6)整改验收公示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9月5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市级整改验收单位,监督电话:0315-2857750,邮箱:cgjgy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果园乡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个别污泥处置企业(遵化市中科博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储存不规范,产品检测不符合标准(河北浭润环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途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丰润区、遵化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经过市、县两级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督导落实整改,目前,中科博联(遵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建污泥贮存场所,防治设施正常;河北浭润环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不再接收处置市政污泥,原车间厂房用于日丰管仓储,不存在污泥储存不规范,产品检测不符合标准,用途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2.丰润区已完成对辖区内生活污泥处置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未发现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及污染防治设施方面问题,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管。

四、验收情况

2025年7月23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验收组,验收工作组成员王咏、杨程、郝悦对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6)进行了现场验收,对照问题整改台账进行了核查,遵化市、丰润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