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0 日至10月31 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电话:0315-5266728监督邮箱:tszdzh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23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2021年4月,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唐山市将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执法巡查计划和方案缺失,日常监管不力,特别是部分乡镇(街道)害怕追责问责,造成“大案小查”“采多罚少”等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
二、整改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迁安市、遵化市、滦州市、迁西县、玉田县、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
三、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及裁量基准适用等方面能力,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查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是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采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实施技防人防相结合,加大盗采打击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 月 13日至 17日,经组织对县级自查整改验收情况进行核查验收,迁安市、遵化市、滦州市、迁西县、玉田县、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3号问题整改要求,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 10月 20日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