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65)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市级整改验收单位,监督电话:0315-2857750,邮箱:cgjgy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果园乡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青龙河光明南里小区至南新道段长约1000米,河水呈黑灰色,水面多处漂浮污泥和油污,臭味刺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路北区
三、整改情况
1.对青龙河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污水,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2.持续开展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排查整治,对入河排放口进行溯源,严防生活污水排入河道。
3.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三、验收结论
2025年11月10日,我市组织各验收单位成立验收组采取查阅佐证资料、开展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验收,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验收组,验收工作组成员杨程、齐敬强、么新宇、陈一东对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65)进行了现场验收,对照问题整改台账进行了核查,路北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11月12日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