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内容

《关于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6 09:40     
【字体: 】     打印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为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省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补偿资金池虽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存在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与银行话语权不足,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增信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短板,有效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共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壮大融资担保行业整体实力,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形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池相互补充、有效融合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整体提升。包括推动机构改革、加强合作对接、促进银担合作、创新担保方式、优化平台应用、发挥奖补作用、切实降费增信、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公司治理等九个部分。

三是发挥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效应。包括落实出资任务、加大扶持力度、精准扶持对象、创新风险分担、严格控制风险、强化不良处置等六个部分。

四是完善政策扶持举措。包括建立联合推动工作机制、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建立责任人尽职免责机制、建立信用体系评价机制等四个部分。

三、政策实施期限

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