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支持临港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临港产业是省委、省政府明确我市重点推进的主导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唐山市支持临港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支持重点临港产业项目和港口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推荐临港产业项目、港口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中,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重点从项目申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实施临港产业项目和港口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容缺审批。通过创新项目审批办理模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提高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在能耗、用地、用海、排污权等资源要素配置方面向临港产业项目、港口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倾斜。
4.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用足用好金融工具,发挥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临港产业投融资难度和成本。
5.推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发展。在资金、管理权限、重大改革试点等方面支持曹妃甸片区发展,助力临港产业建设。
6.畅通陆海开放通道。拓展国际班列运行,支持港口企业拓展内陆港布局,提升唐山港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加强本地与外地的产业联动性。
7.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成效,优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港口营商环境。
8.提升港口物流能力。依托唐山港(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及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港口物流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补助资金支持。
9.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主要从降低港口作业包干费、港务费、集输港铁路和公路通行费用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10.成立支持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强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上述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支持临港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唐山市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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