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十一条措施》政策解读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唐山市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一条措施》)印发实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我市重点推进的主导产业之一。为全面推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起草了《十一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一条措施》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注重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企业梯度培育、鼓励技术创新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首制首试首用、支持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应用场景开放、鼓励开展共享制造、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成立工作专班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同时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以激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活力。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基金支持。提出设立高端装备制造业引导基金,适当降低反投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并购。发挥现有产业基金,扶持优质潜力项目快速成长。
二是支持研发创新。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企业建设创新载体。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是突出产品培育。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制首试首用。鼓励按照可对标的同类型设备市场销售价格,对本区域制造企业试用用户给予试用补贴。
四是扩大产业规模。推进企业梯度培育,根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给予晋级奖励。鼓励开放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示范项目。
五是推进转型发展。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施行绩效分级、差异化环保管控。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支持临港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唐山市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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