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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农科院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动、部门职责说明

发布时间:2016-07-1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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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唐财农【2016】3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 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128.74万元,本年收入1975.03万元,本年支出1930.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3.31万元。

二、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06.69万元,本年收入1946.80万元,本年支出1895.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06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1、2015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2015年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为0,与2014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支出16万元(3.2万元*5辆=1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0.8万元(因2014年核减公用经费5%,2015年度恢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

3、公务接待费2015年支出0.55万元,比2014年减少了0.0565万元。

4、会议费2015年支出为0,比2014年减少了5.005万元。

5、培训费2015年支出8.11万元,比2014年支出增加0.64万元,(2015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有所提高,所以

培训费预算多于2014年度)

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

根据《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

1、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作为我市唯一的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我市农业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的任务。

2、以“科技兴农”为己任,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在解决现代农业及农村经济建设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坚持公益性研究方向,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关键技术研究为重点,搞好农业科学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在科技兴农、培养基层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新品种示范推广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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