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首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商务局组织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以下名单主体(见附件1)作为省级储备主体,报河北省商务厅备案,最终结果以省商务厅认定为准。
二、由于目前国家、省政策尚不明确,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有序推进工作开展,以下市场主体列入市级储备名单(见附件2),待国家、省出台明文规定后,上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届时,以下市场主体无需再次申报。
三、其他市场主体材料分别存在自有进销存系统不健全、市场主体或法人信用不足等问题,待进一步完善后,后续可根据省商务厅要求,继续参加后续申报工作。
所有参与3C数码换新市场主体均需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规定的商品指导价格体系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最低限价、最高限价、基准价格),如未遵守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 月27日。
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信息安全,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封存书面文件形式向唐山市商务局提出,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以书面文件接收时间为准)。
国家、省级政策出台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地点:唐山市煤医道14号唐山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315-2810615
附件1:2025年河北省3c数码购新补贴首批省级储备名单.xls
附件2:2025年河北省3c数码购新补贴首批市级储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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