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商办贸函〔2023〕437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印发<改进广交会参展企业质量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河北省交易团《关于做好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广交会参展纪律,对省商务厅下达我市第137届广交会各展区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如企业(或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书面材料(申请)发至电子邮箱。企业有异议,需提供包括待咨询的相关情况、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有异议,需提供包括待咨询的相关情况、咨询人及手机号码,并手签字或加盖手章。
电话:0315-2841966 电子邮箱:swjwmc@126.com
唐山市商务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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