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14-09-15 16:49     来源:唐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一)秘书处工作职能

1、负责督促检查各处(站)正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收集反馈情况,做好领导的助手,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承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有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3、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承办办公室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4、负责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承办档案、车辆管理、报刊征订、文件打印、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购买、分发等工作,管理办公室党、政印章及信笺。

5、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度,并检查和督促落实,推进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步伐。

6、负责上传下达的。本办制订的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及时检查上报完成进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7、负责组织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各种执法证件,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8、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院落的卫生绿化工作。

9、负责来办人员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和福利工作;制定人员调配计划;办理职工的调配、上编、晋级、奖惩、离退手续;做好职工工资台帐、工资基金 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及时上交养老保险金。

1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和科以下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并按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12、负责在岗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和培训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同层次的教育工作,形成“六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14、负责组织全市中学的防空教育工作,会同教育局制定防空教育计划,使学生了解防空知识,掌握一般的防护技能。

15、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宣传、通讯报道工作和人防刊物的征订工作。

1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7、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8、做好县(市)、区人防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指挥处工作职能

平时工作职责:

1、熟悉敌我情况,做到知己知彼:

2、拟制、完善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并以此为依据,全面组织人防战备建设。

3、制定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疏散的一切准备工作。

4、组训人防专业队伍,本着平战结合的精神进行训练,在此基础上,拟制战时组扩建方案。

5、制定战时人防组织指挥机构的组织方案,明确指挥关系及指挥程序。

6、组织人防指挥干部业务训练和城市防空袭演练。

7、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人防指挥所建设。

8、组织人防指挥学术研究,总结交流人防指挥工作经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战时工作职责:

1、临战准备阶段:

⑴及时掌握和通报敌情。

⑵当接到统帅部或上级发出的战争预报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转入临战准备号令,并限定时间,规定的战备等级。

⑶当国家发布战争动员时,根据上级指示,转入战时体制,开设人防指挥所。

⑷计划组织防空袭斗争,认真分析判断敌情,正确理解上级意图,明确任务与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防空袭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

⑸建立健全人防情报、警报、指挥通信制度,并按规定组织联络,接收空情,做好发放空袭警报的准备。

⑹建立健全对空观察和原子化学观测配系,密切监视空中情况。

⑺按上级批示,组织城市人口早期疏散和临战疏散。

⑻组建、扩建人防专业队伍,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组织临战训练和演练。

⑼对各种重要目标进行伪装。

⑽疏散、处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

⑾颁发人民防空有关规定和布告。

⑿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业疏散、工厂搬迁和物资储备。

2防敌空袭阶段的主要工作:

⑴空袭预报时

①及时、准确掌握敌情,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获取空中情报,并迅速判断敌人的空袭行动和企图,向指挥部提出报告建议。

②及时上传下达有关防空袭指示。

③组织人防专业队伍进入战时集结位置待命,随时准备执行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

④组织群众做好疏散隐蔽的准备。

⑤组织各种保障勤务,特别是对空观察、化学观测报知勤务和治安、调整勤务。

⑵空袭警报时

①根据指挥命令组织人员实施就近就地疏散隐蔽。

②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实施治安、交通、灯火管制。

③严密监视空中情况,及时掌握遭敌空袭情况,特别是敌实施原子、化学武器袭击情况,提出群众防护措施建议,并报上级机关和通报有关单位。

④根据指挥部命令适时向人防专业队伍发出预先号令。

⑶、解除空袭警报时

①迅速查明灾情,向指挥部提出消除空袭后果决心建议。

②组织人员撤离疏散隐蔽位置。

③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

④调整、补充人防专业队人员和装备器材。

⑤根据指挥部命令,继续进行城市人口疏散。

⑥提出调整防空部署建议。

⑦总结、报告防空袭情况。

(三)财务处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奖金保障工作。

3、负责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并严格执行预算。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5、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6、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7、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8、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9、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作。

1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自筹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征收人防工程建设费。

11、了解和掌握全市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职工工资总额情况,并制定全人 防工程建设费的制度征收计划。

12、负责到物价部门办理《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

13、负责向企业送达《人防工程建设费缴费通知书》。

14、负责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提出予以减免的意见报领导批准。

15、负责进企业收取人防工程建设费。

16、负责对拒不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处工作职能

1、贯彻和执行人防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制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2、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会同有关处室拟制我市的人防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组织可行性论证、图纸审查和工程预决算审定;按规定权限负责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负责人防工程的技术管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总结施工中的新经验;按规定权限负责小型和零星人防工程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报批。

4、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对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对易地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

5、负责督促检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6、负责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及拆除报废,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单位工程的维护管理,对人防工程的防火防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管理人防工程的科研、定额管理等工作。

8、负责人防工程统计工作。

9、负责人防工程的档案管理,做好竣工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和已建工程档案的补充整理工作。

10、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处职能

工作理念: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主要职责:

1、拟定唐山市人民防空立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对本级和各县市区人防工程行政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本级和各县市区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5、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破坏人防工程和人防通信设施的案件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