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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12:34     来源:唐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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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唐山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削减、下放审批事项。目前,市人防办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两项:分别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审批和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及人防设施拆除、报废、改造和迁移许可;保留的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一项,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二是结合重要时机适时公开人防信息。7月7日全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我们都在唐山劳动报、唐山新闻等公众媒体上提前5天发布信息,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获取人防信息。三是依托大众传媒扎实做好信息报道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人防刊物的主阵地作用,共在《中国人民防空》、《人防信息》等4大人防刊物刊发各类稿件72篇,完成省达目标102%,其中《中国人民防空》6篇,《人防信息》4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人防宣传,以“阳光热线”、“晚报值班”、“7.7”警报试鸣和防空防灾演练为契机,采取专题节目、新闻报送等方式,加强与唐山广播电台、电视台、劳动日报、唐山晚报等媒体的协作和交流,对人防建设进行深入宣传和报道,先后刊发(播发)新闻稿件6条,做到了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在加强人防网站维护和更新上,累计在向省人防(民防)网站、市政府网站和本级网站供稿61篇,完成省达目标112%。

二、人防办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人防部门属军政双重领导,有的信息属于国家军事机密,不宜向社会公开。如指挥通信建设,指挥所具体位置和有关数据,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数据等。

三、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我们虽然建立了网站,但发布信息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影响了我们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是信息公开的重点有待于进一步突出。四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精神,主动接受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指导,加大领导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办好人防工作网站。加强信息队伍素质建设,培养专业网络管理人才,把人防网站维护好,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的栏目内容,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信息,加强横向、纵向工作交流,工作研讨活动,大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提高人防在群众中的知名度,提高点击率,努力把人防网站建设成优秀网站。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及时向公众公布人防信息。在信息公开上创造性开展工作,把人防信息搞丰富,搞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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