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人防办“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2 10:24     来源:唐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为强力推进市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按照省、市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党的组织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作风纪律松弛、有章有规不循、懒政怠政庸政、侵害群众利益、危害人防发展环境等突出问题,为推动人防改革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1)主要任务:对党的基层组织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①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等问题。②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着力解决基层党的组织不健全,“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党务公开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不够经常等问题。③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够经常,作风纪律比较松散,权力制约比较弱化等问题。

(2)牵头处(站):监察室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6月中旬

(二)“八清理”

1.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

(1)主要任务: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清纠,增强干部配备和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①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②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未通过公开招聘、招录、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2)牵头处(站):秘书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4月中旬

2.清理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1)主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坚决清理和查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学习考察人员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牵头处(站):秘书处、财务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5月中旬

3.清理乱收费问题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河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冀价行费〔2014〕2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政办函〔2013〕82号)等规定办法,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优化人防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①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扩大收费范围、不按国家相关规定收费及缓、减、免等问题。②“结建”审批工作存在的无经办人签字,无审核人签字等问题。着力解决2013-2016年5月份以前就地同期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提供材料不齐;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提供材料不全;许可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牵头处(站):工程处、财务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6月中旬

4.清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问题

(1)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①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②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④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2)牵头处(站):监察室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5月中旬

5.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1)主要任务:避免产生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和骗取财政资金。②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③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④滞留、延压项目资金。⑤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内容。

(2)牵头处(站):财务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6月上旬

6.清理违规用车问题

(1)主要任务:按照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公务用车问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占用、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单位车辆等问题。②违规处置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向下属事业单位转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等问题。③违规发放公车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工作人员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2)牵头处(站):秘书处、财务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6月中旬

7.清理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1)主要任务:着力解决人防建设及维修工程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甲方专家行为不规范、不服从招标管理机构管理;使用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立招标条件;招标报名过程中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2)牵头处(站):工程处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5月中旬

8.清理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

(1)主要任务:以“八对照八整治”活动为载体,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整治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等问题,促进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节奏明显加快、服务质效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①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惰性,执行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对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时效性不强,效率较低;固步自封、坐井观天;工作拈轻怕重,爱讲价钱;对合意的工作就干,不合意的就不干等问题。②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心中没数”,缺乏基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淡然处之;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③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精力分散,对干事的人品头论足、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纪律松散,上班时间串门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迟到早退,甚至溜岗缺位等问题。

(2)责任处(站):各处(站)

(3)清理成果上报时限:6月中旬

三、方法步骤

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牵头处(室)站,聚焦问题,细化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3月初—6月初)。牵头处(站)按市委、办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6月底)。牵头处(站)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整改、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按时间节点报监察室。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市办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组长单艳志任组长,副主任李福林、石森林、张雅田,副调研员刘家昌任副组长,处(站)长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邹高飞任主任,秘书处长侯志江、工程处长于启洋、财务处长孙文菊为副主任,成员有监察室职员孙志强,秘书处职员刘伟、田甜、蒋金玲。

(二)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研究确定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统一安排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协调、督促和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处(站)长是本处(站)的第一责任人,因清理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本处(站)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工作,因清理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该处(站)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其负直接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坚持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将专项行动中通过实践检验、产生的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升华、细化丰富、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普适性的制度性文件,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党组派出督导组,重点审核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落地实效等,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该约谈的约谈,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中国人民防空》、《河北人防》、唐山人防网、《人防信息》等载体宣传“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