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市是野生动物资源大市,795万亩森林和368万亩湿地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全市有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3种。我市还是鸟类迁徙的八大国际通道之一,每年经停我市迁徙的候鸟数以百万计,国际国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我市野保工作高度关注。2019年9月,我市被国家列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自然遗产系列申报区域城市,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2021年1月,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呈报了《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报告》,为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4月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理念,为建设生态唐山和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保护优先原则,坚持把野生动物保护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依法保护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属地管理原则,把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一切活动纳入到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全民参与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格局。第三部分,工作目标。构建责任明确、机制健全、体系完善、科技高效、协调联动、全民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切实保护好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第四部分,重点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野保地方规章、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联席会商机制。二是健全巡查巡护体系,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区责任分包机制、严格落实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巡护信息员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集中巡护制度。三是强化野生动物监管,加强野生动物利用的监管、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监管、加强疫源疫病防控、加强野保协会和志愿者管理。四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包括10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行动、违法买卖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运输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打击行动。五是扎实做好宣传教育,着力开展媒体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护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强化督导检查,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为各县(市)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是严格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唐办〔2020〕19号)文件要求制定,对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区机制、视频监控网络体系、巡护信息员机制、有奖举报制度、协调联动机制、执法专项行动机制、收容救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致害补偿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10项长效机制作出了进一步细化。旨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10项目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水平,努力把唐山建成生物多样性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样板城市。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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