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7月,唐山市被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正式命名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文旅公共发〔2020〕32号),各示范区城市要定期制订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并建立常态化的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文旅部、财政部将对示范区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每2年一个周期开展复核。为扎实推动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2月印发了《唐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唐政办字〔2022〕34号,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与形势。总结了“十三五”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从城乡设施全面提质、改革任务率先落地、文化供给赋能增效、数字服务实现突破、文旅融合日益深入等5个方面展示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市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提出我市必须立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定位,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3项内容。提出到2025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发挥更加充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建设成效更加凸显。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4方面内容,18条具体举措。
一是创新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包括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质量、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拓展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等5项措施,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加均衡。
二是创新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包括深耕全民阅读活动、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促进群众文艺创作生产、蓬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4项措施,推动公共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城乡群众文化更加繁荣,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文化品牌。
三是创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包括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等5项措施,聚焦供需矛盾,提升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供给能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四是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包括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培育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承接主体、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体系等4项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激活基层文化阵地发展活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和加强示范宣传提出了保障要求。
最后是附件,明确了唐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出台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际提质增效,为“十四五”时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治理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建设文化强市、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