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内外贸实现融合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唐政办字〔2022〕8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内外贸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内外贸市场对接活跃,内外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取得了长足发展。近日,国家、省相继出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推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全面对标对表国家、省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唐山发展实际,起草了《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经市政府领导审阅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整体框架共分4部分:
第一部分,完善内外贸一体化顶层设计。一是完善法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规体系,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完善监管体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加强规则对接。深度融入国家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抢抓RCEP正式生效有力契机,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四是促进标准认证衔接。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开展境内外认证。五是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组织企业参加“三同”产品试点企业争创工作,全方位宣传推广“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
第二部分,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一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支持跨国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一体化并重的双循环示范企业。二是支持企业同步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进博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持续推进线上“一国一展”贸易促进活动。拓展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三是加快自主品牌培育。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品牌营销中心,拓展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加强与国外品牌合作。四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深入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积极申请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五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基地。推动我市外贸基地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特色优势突出、平台支撑有力的外贸基地。聚焦省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第三部分,争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试点。一是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厂等创新发展,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加快建设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络节点。充分发挥进口商品营销中心作用,促进境外消费回流。二是支持各类开放平台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高地。发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示范引领作用,释放综保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功能,加快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制度高地。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提出力争率先列入省争取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城市清单。四是积极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曹妃甸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第四部分,强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保障。一是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创新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二是强化财政金融保障。统筹用好现有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内外贸融合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内外贸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内外贸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面。三是强化物流保障。加快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提升港口集聚能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支持中亚班列和中蒙过境班列发展,加强邮政快递业发展。四是强化组织保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内外贸一体化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市商务局牵头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局际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文件精神,聚焦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以“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为目的,对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指明了发展方向,明晰了发展路径,《若干措施》的落地见效势必将为唐山更好服务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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