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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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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要求,细化《唐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借鉴深圳市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先进做法,积极发展壮大唐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谋划发展新的增长点,使新兴产业尽早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制定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推进举措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

《意见》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应急装备、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智能印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海洋工程、再制造等14个产业集群,谋划发展基因技术、空天技术、氢能、区块链等4大未来产业。

《意见》提出了强化对接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做强市场主体、抓实项目建设、创新人才引育和产权标准领航等六个方面推进举措和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工作督导等四项保障措施推动产业发展。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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