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0】10号
曹妃甸区人民政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以下简称曹妃甸片区)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向曹妃甸片区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曹妃甸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事项下放后,由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充分研究论证,确定事项实施部门并制定承接工作方案。 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委托事项要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协助曹妃甸片区开通本系统审批账户、配置审批权限,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与各片区对接工作, 防止出现审批监管脱节、缺位。
二、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曹妃甸区对承接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编制办事指南,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曹妃甸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市直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相关违法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下放事项继续保留实施或变相上收审批权、应承接未承接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唐山市市直部门向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71项)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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