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放管服小组办〔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依据《河北省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0年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唐山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和《唐山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两张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示。“两张目录”分别包括市本级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546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政务服务事项281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两张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市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事项,并及时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开展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维护工作。
二、优化办理流程。要进一步优化简化公共服务事项和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办理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条件。
三、推进网上办理。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提升政务服务线上办理能力,将“两张目录”所含公共服务事项及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年提高网上办理率,逐步实现所有事项网上可办。
四、严格事项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号)要求,“两张目录”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制、调整、审核、发布、使用等工作。
附件:
附件1:唐山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xlsx
附件2:唐山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目录(2020年版).xlsx
唐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相关解读:关于就《关于印发〈唐山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唐山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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