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0-13
【字体: 】     打印

唐政办字〔202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节水工作,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构建适水型种植制度,推动我市农业走向节水高效、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保护、永续发展,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农业节水,在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上,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以水定种、以水定产,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抓手,通过综合运用结构、工程、农艺、管理等节水技术和措施,努力控制农业灌溉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有效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业节水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打赢地下水超采治理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唐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聚焦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21-2022年,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20.6万亩,压减地下水1236万立方米;2023-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83.5万亩以上,压减地下水5010万立方米以上。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耐旱作物。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137万亩以上,在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6。形成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将农田灌溉节水作为重点,大力发展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喷灌、小管出流等有效节水灌溉方式。立足全市地型地貌多样、水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结合各地农田状况、作物类别和种植习惯,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发展模式。在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种植区,以规模经营主体、托管服务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节水节地、省时省工、成本较低和适于机械化作业的浅埋滴灌,实现稳粮与节水“双赢”,到2022年发展13.6万亩,压减地下水816万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56.9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3414万立方米以上。在蔬菜种植区,设施蔬菜重点实施节水保墒、节肥增产、减病降害的膜下滴灌;露地蔬菜重点实施省工省肥的滴灌、微喷灌,适度发展淋灌,到2022年发展0.8万亩,压减地下水48万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14.5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870万立方米以上。在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不易堵塞、施肥方便、适应性强、操作简便的微喷灌和小管出流,适度发展膜下滴灌,到2022年推广2.2万亩,压减地下水132万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推广12.1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726万立方米以上。在耐旱作物种植区,针对花生、棉花、甘薯等不同耐旱作物特点,鼓励实施膜下滴灌、地膜覆盖等节水技术措施,通过保护性耕作、深松耕、土壤改良,营造土壤水库,提高蓄水保水能力。

(二)加快调整种植结构。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因地制宜推广农业节水种植技术和耐旱作物品种。在中部山前平原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推广抗旱专用品种,实现粮食生产耗水减少、面积稳定、品质提升、效益提高。到2022年节水小麦面积发展到90万亩以上,到2025年底,实现适水种植结构全覆盖。在北部山丘丘陵地区,加大综合开发力度,建设一批坑塘、塘坝等雨洪存蓄工程,利用地表水种植高效特色作物,压减蔬菜等高耗水作物,改种食用菌、中药材等省水作物,提高综合种植收益。在南部沿海水稻生产地区,坚持“调”“节”并举,应置尽置、宜调尽调,科学节水。科学改种耐旱、雨热同季的大田作物,引进种植生育期短、节水耐旱的品种,推广机插秧、乳芽抛栽、旱直播、泡田水循环利用等节水技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沟渠管网改造,防渗节水。到2022年底,完成“稻改旱”2.59万亩。

(三)抓好节水技术示范。在抓好种植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同步推进良种良法配套,重点围绕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和生物节水措施,集成推广水肥一体、蓄水保墒、集雨补灌、限水栽培、测墒灌溉、地膜覆盖等节水技术模式,开展节水技术应用示范。

(四)推进灌区改造。在大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滦河下游灌区、遵化党峪东风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到2025年建成节水型灌区,恢复改善灌区灌溉面积63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建立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分别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的节水农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支持政策、工作安排等。在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任务分解、台账建立、督导考核。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县财政部门持续增加投入,将支持节水灌溉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22年起,省市县按5∶3∶2比例(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5∶5比例)安排奖补资金,市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将年度任务奖补资金列入预算。小麦、玉米、蔬菜、果树高效节水灌溉年度补贴标准相同,财政补贴标准逐年降低,2022年每亩补贴200元,2023年每亩补贴150元,2024年每亩补贴100元,2025年每亩补贴50元。同时,密切关注国家、省政策动态,积极争取更多中央、省资金;整合各级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集中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开发更多适合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信贷项目,解决资金瓶颈制约。鼓励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完善节水灌溉设施设备,提升农业节水灌溉综合水平。

(三)科学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年度任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分年度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和实施主体,县级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要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坚决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每年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完善下一年度实施任务、补贴政策等内容,促进项目更好落地落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实人员力量,加强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强化专业培训,编制技术规范,全力搞好节水灌溉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全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四)完善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照国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统一安排,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落实省政府对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和农业超额用水标准的调整政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把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实行政府定价的大中型灌区,逐步提高用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的井灌区,严格落实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井灌区推行“一井(泵)一表、一户一卡”,按水量收费;暂不具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条件的,实行“以电折水”,按电量收费。大中型灌区渠首及干支渠口门全部实现计量供水,新建、改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超额加价多征收的水费通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于节水灌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节水设施生产企业、规模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参与高效节水灌溉,通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高效节水灌溉覆盖率。引导节水设备生产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提供节水灌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等指导服务,负责节水管带以旧换新、回收再利用。支持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将高效节水灌溉纳入托管服务范围,确保节水设施设备高效使用。对从事高效节水灌溉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优先安排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农田水利投入重点向节水成效高的主体倾斜。

(六)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农业用水效率、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对全域推进、效果明显的县,经省级评估验收后给予专项奖励;对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约谈,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解读:关于《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