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健康唐山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巩固“四医联动”改革成果,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配置,以创造更好更优的医疗环境、有效减少跨市就医为目标,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一、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有序就医新格局
(一)构建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调整完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发挥市工人医院作为市域三甲综合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龙头示范作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工人医院新建、市中医医院新建、市第二医院扩建、市中心血站迁建等项目建设。借力借势京津冀协同发展,吸引更多的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在我市布局,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高水平公立医院。到2025年,力争形成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带动全市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合引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打造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全力推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谋划实施好市工人医院一院多区、互联互通、运行高效、技术精湛、设备领先、服务一流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妇幼健康服务和疾病诊疗中心,使其成为区域内技术领先、服务卓越、群众满意、社会信赖的妇幼保健专科医院。推进市第五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建设全省领先的高水平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推动引进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工作,支持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与京津等地高水平医院开展科室共建、人才培养、院区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都要与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等京、津地区知名医院、科研院所对接,建立紧密型的院院合作关系,引进品牌、技术、人才,形成一批优势医疗品牌。市直公立医院要大胆尝试资本、管理等方面实质合作,力争在举办分院上取得实质进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增强市县两级医院服务能力。以数字化医联体平台为支撑,构建以资源共享和分级诊疗为重点的城市医联体,持续推进市工人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开滦总医院为龙头的4个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巩固壮大骨科、创伤、麻醉、病理、重症、传染病等25个专科联盟,提高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的县域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联合体,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以县域疾病谱和外转率为导向,精准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放开县级医院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断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运行质量和效率,滦州市、迁安市、遵化市、滦南县、乐亭县5个县(市)年内建成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加强监测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成果,以工资发放、保险待遇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准入退出机制,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规范管理,有效保证村卫生室运维经费。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活动,2022年创建6家推荐标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巩固特色专科卫生院建设,创建10家具有专科特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继续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专科医生做指导,全科与专科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互联互通的基层诊疗模式。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县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做强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急救和儿童急救“五大中心”,重点推动县域医疗质控体系与急救网络建设向乡镇延伸。推进市县两级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各县(市、区)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编制。有效落实县医院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县域医共体内合理就医,逐步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持续巩固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实行“拉开档次分档计价”的价格管理方式,促进“分级诊疗”实施,推动建立签约服务新路径,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实现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六)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贯彻落实市医改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工作方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扩大培训受众面,确保覆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借鉴福建三明经验做法,加快构建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结合我市医改实际,抓巩固、补短板,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把推广三明经验作为市级考核县(市、区)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任务台账,跟踪工作进展,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降低药、耗价格,促进“技耗分离”工作开展,力争2022年底前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50个。持续跟进落实京津冀采购联盟、三明采购联盟、省际采购联盟合作。及时将市级和市际采购联盟、三明采购联盟等中选结果、交易信息、中选产品降价幅度和约定采购量等信息,上传国家医保信息系统。依托药品周转金监管平台,动态监管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临床使用、质量安全和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加强医疗机构采购和库存管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要求。(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明确价格调整总量确定规则、调价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等配套措施。综合评判确定医疗机构的价格执行等级,作为医疗机构价格政策执行依据,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管理支付医保基金的谈判依据。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开展调价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有序推进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落实唐山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实现实际付费,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到2025年,按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统筹区内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加大对中医药领域医保政策的支持力度,探索对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治疗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十)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唐山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8号)要求,在前期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唐山模式。巩固提升市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改革创新成果,年底前研究出台相关措施,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和乡镇卫生院实行县招乡用改革。严格按照《河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行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增加公立医院护士配备,逐步使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绩效分配过程中要向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科室和个人倾斜。2022年底前,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行业行为监管。组织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建设,定期组织诊疗规范培训和医疗质量分析评估。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科室及医务人员考核内容,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把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推进药品使用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和药品编码应用,2022年力争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80%的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和深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十二)完善高标准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加强市第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大力提升我市传染病救治能力。县域内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建立起院前、院中、院内的防控指挥系统和高效的多学科互联的防控救治系统,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着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功能定位,立足源头预防,理顺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功能完备、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卫科等疾控科室,探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实现医疗机构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的人员、信息、资源高效协同。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实现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治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传染病防治防控能力和卫生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唐山市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监测敏感性,确保及早发现疫情。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基本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防控指导,落实院感防控“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切实落实“五早”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唐山行动”。持续推进全域创卫,按照“全部申报,全域创建”的目标,通过市级带动县级,县级带动乡镇,乡镇带动村,以点带面逐级抓好创卫工作,命名一批省级卫生城镇,力争全市有更多的县、乡、村创卫成功。以预防为主,开展全方位的健康干预工作,全面实施“健康中国·唐山行动”24项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健康中国·唐山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开展监测评估,高质量完成省、市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及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十六)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积极谋划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路径,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抓试点示范带动,抓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创建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培育等亮点工作,结合实际,突破创新,年内评选市级样板12个,申报省级样板2个。坚持公益性导向,抓实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定期开展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建立工作台账,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发挥政府投入激励作用。坚持公益性,按规定落实政府在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责任,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把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加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印发《唐山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开设“绿色通道”和“奖励基金”,市直公立医院可自主招聘,通过统一招聘形式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紧缺急需人才,由用人单位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引进人才计划,经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依照相关规定采取选聘方式单独招聘。建立科研成果培育转化激励机制,启动新一轮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评选,年内完成10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评选。重点建设5个省级、2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县级重点专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做好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深化我市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进度要求,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做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相关工作。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贯彻“调整、整顿、规范、提高”的八字标准,持续健全我市长期护理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的“5+1”模式的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开展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品种和金额占比每年提高 5-10个百分点。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若干措施》,发挥联动机制牵头作用,配合医保、市场监管、工信等主要部门,协同推进药品采购、储备、监测、供应等工作,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全覆盖,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体系建设。构建药品使用监测网络。重点监测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急(抢)救药品、专科用药、短缺药品等品种的采购、供应、使用、库存等情况。实施预警通报管理,根据监测数据,发布药品监测预警公告。在省卫健委的领导下,开展以心血管、抗肿瘤药、儿科用药等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中的作用和优势。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医改和“健康中国·唐山行动”。深入推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综合医院大力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年内完成新建国医堂16个,完善国医堂34个,力争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全覆盖,推进“旗舰国医堂”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整合医养服务资源,推进乡镇卫生院、养老院“医养融合、两院一体”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医康养护培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确保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按照《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打造55家省、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并推广。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落实定向生编制待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持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水平。做实“互联网+医疗”。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南湖医院、唐山市第二医院4家互联网医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四医联动”改革。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创建和省、市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样板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大胆突破创新。市、县两级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评价,动态开展医改监测,建立任务台账,强化定期调度和通报。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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