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16届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唐山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和《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要求,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助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高标准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创新试点建设作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切入点,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并重、制度建设与严格监管并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并行。到2026年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制度创新,建设高规格规则体系
1.贯彻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国家标准。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有关规定,规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制度。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帮扶,渐次扩大市县两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站、指导站培育范围,以标准建设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制定培育创建方案,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基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特色,突出精准性、实用性、通用性,形成符合本地发展需要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规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标准推动、指导促进”作用,指导企业树立“商业秘密保护第一责任人”主体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标准、特色鲜明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强化企业全过程保密管理和自我保护,从源头预防泄密事件发生;指导企业强化维权意识,促使企业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构建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为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整合高水平资源力量
4.建立行刑衔接合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协调联动,联合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举报、取证、查处等全链条联合行动机制,打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司法等各职能部门协作通道,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支撑,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与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凝聚保护合力,提升保护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行业协会引导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助力商业秘密保护。利用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优势,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宣传,引导会员企业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及时回应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保障体系,推动高质量服务供给
7.打造“管家式”服务模式。聚焦行业领军企业、研发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等,积极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依托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结合我市陶瓷、机器人、钢铁等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并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示范站起步早、基础好的优势,开展涉及护密举措、泄密预案和维权经验的座谈交流,推动企业互促共进。整合利用市县乡三级资源力量,市一级统筹推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为全市企业提供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服务保障;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一级结合产业优势,逐步建立健全本辖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站、指导站,为辖区内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咨询服务、监管执法等保障措施;镇(街)一级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常态化搜集企业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8.加强“专业化”服务供给。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智力保障作用。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固定门诊+专家巡诊”服务,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设立每月一次“企业问诊日”,由专家学者针对企业需求进行“现场巡诊”,指导企业制定个性化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全力帮助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屏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9.构建“二合一”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智慧监管手段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应用,依托唐山市知识产权证据管理中心,发挥区块链技术功能特性,为商业秘密维权提供高效快捷的存证取证服务。尝试依托唐山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互联网+公证”功能,为企业商业秘密公证保护提供更便捷、更安全、更可信的服务。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保险,有效破解企业商业秘密维权难、维权贵等问题,为企业商业秘密提供商业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执法,实施高要求维权保护
10.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案源信息统一管理,不断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司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会商会办等工作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将社会危害较大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侵权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充分发挥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联合办公室、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回应企业商业秘密维权诉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跨域交流,提升高标准保护水平
11.着力强化域外维权援助保障。围绕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建设、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技术合作及跨地区发展投资需求,积极培育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探索在RCEP唐山企业服务中心内增设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窗口,以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增强企业“走出去”竞争力,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水平。借助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等,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提升企业涉外商业秘密保护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自贸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京津冀跨区域协同保护。积极融入、努力推动京津冀地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在信息互通、线索互享、疑难互商、调查互助、证据互认等高效畅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商业秘密跨区域保护合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营造良好氛围,形成高效能整体环境
13.增强培训引导工作质效。依托商业秘密保护第三方服务和专家智库资源力量,积极搭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商业秘密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保护和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企业主动防范和依法维权能力,从前端抓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4.加大宣传普及工作力度。紧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商业秘密保护全民普及推广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广泛共识,营造浓厚的商业秘密保护氛围。[责任单位: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工作步骤
(一)推进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
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6年11月)
各地各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落实举措,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职责,全面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底前)
全面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市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调研指导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创新试点成果,推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财富,是保障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潜能和热情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为出发点,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创新试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探索创新。汇集多方资源支持创新试点工作,强化人、财、物全要素保障,拨发专项资金合理保障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工作,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
(三)突出考核评价,确保创建实效。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县级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导考核任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能落地、可评判,并对全市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予以通报推广。
政策解读:《唐山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解读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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