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统计局: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批准2017年度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7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5.01万元,本年收入1,592.05万元,本年支出1,613.3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1.72万元,本年收入1,591.58万元,本年支出1,613.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17年度缴入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六、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2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的通知》(冀财预〔2016〕61号)、《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冀财预〔2016〕129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决算公开情况。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唐山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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