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冀字〔2019〕8号)。丁绣峰市长批示“请商务局阅研提出贯彻意见”。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委办公室拟办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开发区开放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市商务局迅速落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坚持目标导向,提升开发区能级水平。
围绕开发区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开放水平明显提升三方面内容,制定2020年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围绕突出开发区功能定位、充分赋予开发区管理权限、建立健全财政独立核算制度、深入推进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开发区领导体制、健全统计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六方面内容,制定相应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三部分,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增强工作推进合力。
围绕优先支持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用足用好各项产业支持政策、加强考核管理等五方面内容,制定相应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四部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速投资项目建设。
围绕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评估环节“多评合一”等三方面内容,制定相应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五部分,加快开放合作,打造高质量开放平台。
围绕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创新精准招商方式、培育建设合作产业园、积极引进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放功能、整合提升开放平台等七方面内容,制定相应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三、主要创新点
与省《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相比,我市《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开放的实施方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制定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开发区发展实际,围绕提升开发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开放水平三方面内容,明确了2020年要实现的任务目标。二是推进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明确提出要按照省相关文件及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推进,为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三是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要求,新增了“对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给予政策支持”的相关内容。四是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方面,明确了各开发区要按照“4+5+4”现代产业体系,以我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五是创新精准招商方式方面,通过明确加大招商干部引进培养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招商队伍,建立企业库、项目库和招商地图等相关举措,实现招商精准对接。六是培育建设合作产业园方面,明确将市高新区日本装备制造产业园、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等6个国外(境外)合作产业园和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津冀(芦台.汉沽)协同发展示范区等2个外省(市)合作产业园作为重点培育的共建园区,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七是整合提升开放平台方面,关于省文件中的“县(市、区)现有2个以上省级开发区的,原则上要优化整合为1个”,目前我市曹妃甸区有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堡经济开发区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迁安市有迁安经济开发区和迁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开发区,因这4个开发区已发展得颇具规模且各具特色,不宜合并,故省文件中的相关表述未体现在我市的实施方案中。八是对《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形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2020年主营业务目标收入千亿元以上开发区任务分解表等6个责任分工表,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为日后工作督导和推进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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