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拟订统计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统计改革方案和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配合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虛作假统计督察。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二、行政处室设置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处
3、综合统计处 4、国民经济核算处
5、农村统计处 6、工业统计处
7、能源统计处 9、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处
10、贸易外经统计处 11、服务业统计处
12、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所属事业单位处室设置
1、普查中心 2、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3、数据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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