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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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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建议字[2019]11号

孙相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车辆限号公交车应照常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及群众出行的关心关注,提出的建议前瞻性、针对性强,反映市民心声,对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维护社会和谐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我市目前采取的限行及公交乘车政策,主要是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并尽量满足百姓出行需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我市在重污染天气单双号限行期间,施行公交免费乘车;机动车限行两个尾号期间,公交总公司加大运力投放力度,缩短线路发车间隔。通过优惠政策来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采取以上政策,在方便、鼓励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相比年轻群体,老年人在乘车过程中会因行动迟缓等原因,容易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和社会和谐问题,无形中也增加公交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量。您提出的建议从节省财政支出、降低公交运营成本和高峰时段客运量、减少安全隐患等方面考虑,都是很好的选择。但公共交通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需要兼顾引导绿色出行、消除限行带来的出行影响,以及不同群体、不同时段的出行需求。老年人是公共出行的组成部分,而且相比其他群体,公共交通更适合老年人作为代步工具。同时尊老爱幼作为传统美德,也是我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您提出的问题,症结主要在于老年人的作息习惯和心理特征,出行时间与公交运营高峰时段重合。因此,如何引导呼吁老年人为了自身安全和出行需求选择错峰出行,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您提出的建议,点出了我市公交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为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打开了思路,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要求,积极研究尝试新的公交收费方式,完善相关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断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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