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提案字〔2020〕27号
王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污染管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目前飞灰处理现状及问题高度契合了我市及我省其他地市飞灰处理的实际。目前,我市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座(唐山市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丰润区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都采用螯合固化后单独填埋的处理方式。其中洁城焚烧厂环评批复的飞灰处理方案是运往秦皇岛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理,但由于秦皇岛危废处理厂使用期限将近和运输费用高昂等问题,未能成行。目前采取单独建设填埋区填埋处理,现在填埋库容接近饱和,急需谋划新的处理途径。
我市在建的8座焚烧厂,近两年也会相继投产运行,也会面临着飞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您提出建议我们非常认同,但大部分建议(完善政策标准、强化科技基础等)正如您所言,作为地级市难以落实,需提请省主管部门呼吁相关中央部委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标准。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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